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25日至9月20日,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对安庆市重点工程建设处党组开展了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2023年11月21日,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向安庆市重点工程建设处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责任
在接到巡察整改有关文件后,处党组诚恳接受、高度重视,全盘接受巡察反馈意见,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及时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巡视巡察整改相关内容。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要问题。组织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领导及科室、整改举措和整改时限。结合2023年度主题教育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以身作则,对巡察组反馈问题亲自抓、负总责,全力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城市绿化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方面
1.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1)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一是对石塘湖入湖口工程的大花金鸡菊等外来入侵物种进行了销毁,补种百幕大草皮,滨江ECD已调整设计方案,将大花金鸡菊调整为毛鹃,将蓍草调整为花叶蒲苇;组织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等部门会商,将挤占的资金退还财政账户,财政已按规定用于其他项目建设,目前整改结果已通过省审计厅验收,追责问责1人。二是举一反三。组织对11个项目的绿化工程是否栽植外来入侵物种排查,均未发现类似情况;全面梳理并建立重点工程中央专项资金台账,强化后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三是建章立制,研究制定了《绿化工程施工管理工法》,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纳入审查内容,规范了绿化工程管理;研究并制定了《关于规范使用中央专项资金的意见》文件并组织学习,后期严格执行。
2.持续加强主管监管能力
(2)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结算审核和招投标管理。一是约谈了康熙河项目施工、监理以及造价审核单位,召开秦潭湖、机场大道延伸线等项目审核争议事项协调会,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安庆市重点工程建设处工程价款结算审计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加快审核进度,严控审核质量,保障政府资金的使用安全。二是举一反三,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全面排查16个项目,未发现“应招未招”、“以会代招”等情况。同时,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招标相关的法律文件,提升管理水平。
(3)加强“三包一挂”管理。一是会同市住建局监察大队对相关项目进行深入调查,约谈和公开通报批评相关单位,市住建局对涉嫌违法行为的单位正在立案调查。二是全面排查在建工程的专业分包工程,累计完成15个专业分包的合法性审批,未发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对新开工项目,严格落实分包审查制度,规范分包行为。三是联合市住建局等部门,对2024年9个在建项目“三包一挂”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三包一挂”等违法行为。四是针对部分管理人员在建设过程中监管责任不到位问题,追责问责11人。
(4)加强绿化项目管理养护。一是将秦潭湖广玉兰养护问题反馈市园林处,市园林处已完成补栽工作,补栽更易成活的夹竹桃、栾树、枫杨等品种共计380株。二是组织施工单位对花亭大沟生态浮床进行整理和固定,及时清除了杂树和垃圾;同时完成该项目移交工作,生态浮床已由市狮子山公园接手管养,针对监管不力问题,追责问责1人。三是组织管理人员对市政府印发的《安庆市市本级重点工程完工项目维护管理工作办法》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
3.不断提升组织协调能力
(5)全力推进绿化工程移交。一是组织管理人员对在养护期内的绿化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均按要求组织编制了养护方案,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加强管理,通过洒水养护、及时补栽更换等措施,绿化景观效果良好。二是协调市财政局专文市政府,解决道路绿化养护经费不足问题;就移交管养问题主动对接市园林处,并组织人员现场排查拟移交绿化项目的缺棵死棵现象,及时督促补栽;积极协调财政、园林、交通、天柱山机场等单位,推进移交工作,已完成17项绿化工程移交工作。三是追责问责4人。
(二)城市绿化工程重点环节廉洁风险和作风方面
4.进一步加强设计管理
(6)积极参与项目前期设计。一是对康熙河工程结算审计严格把关,约谈协审单位、施工单位,要求严格执行《安庆市重点工程建设处工程价款结算审计管理办法》等文件,加强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工作;对振风大道两侧绿化带设计栽植马褂木问题,会同市住建局、市园林处等单位,对马褂木成活率问题提出意见,并提请2024年市大建办调度会审议,会议同意调整为同等规模的无患子,并据实增加养护期,目前已完成无患子的更换工作。二是主动对接市住建局,提醒后期在设计苗木选型时,要督促设计单位严格遵循安庆市绿化设计相关导则,统筹考虑成本、气候等因素,多采用本土树种。三是专文市住建局及相关业主单位,要求在绿化工程苗木选型等方面建立联合审查,严格遵循安庆市绿化设计相关要求。
5.强化招标控制价日常监管
(7)建立招标控制价标前审查机制。一是约谈有关项目的协审及施工单位,召开项目审核争议事项协调会,要求严控结算审核工作并加快推进;市委党校项目结算审核时,已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苗木价差问题据实扣减;针对项目控制价问题,发文市住建局、市公管局等部门,提醒加强第三方造价机构的管理,提高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质量。二是举一反三。在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前,联合业主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约谈了市公安局监管中心项目、独秀园、大观亭等编标单位,要求提高编制质量,并按程序组织对市公安监管中心、大观亭等项目,在招标前对招标控制价进行审查。三是建立控制价标前审查机制,及时组织研究编制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在市工人文化宫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时,我处联合业主单位研究了高支模脚手架费用问题,并及时要求修正。
6.持续加强标后履约监管
(8)加大对压价分包、转包的监管力度。一是确保分包工程质量合格,规范价款结算。在沿江东路绿化验收时,严格按照规范及图纸要求认真检查,同时要求施工企业制定养护方案并督促按管养方案落实;市委党校项目已严格按程序完成缺陷责任期满验收工作,公正客观的完成了绿化工程造价审核,对不满足要求的部分,已在结算时据实核减。二是核实沿江东路及市委党校绿化工程分包情况。经核实均由总包单位通过公司内部招投(比选)产生。针对监管不到位问题,追责问责5人。三是修订了《处管工程施工分包审查管理规定》,增加对分包工程异常低价情况审核的条款。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抽查检查、查验分包工程质量等方式,督促总包单位规范分包行为,加强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
(9)强化项目经理履职尽责意识。一是核查相关项目经理履职情况,根据情况采取相应处罚措施。二是核查上述项目管理人员监管情况,对现场管理人员监管不力问题追责问责7人。三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15个在建项目人员到岗情况,并根据排查结果及时进行处理。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利用安庆市智慧住建综合管理平台对在建项目关键人员到岗情况进行打卡考核,及时督促相关人员到岗履职;压实日巡查责任,将人员在岗情况纳入检查范围,并在党组会上对现场管理人员到岗情况进行通报。
(10)持续加强合同工期管理。一是核实秦潭湖及康熙河项目的工期超期情况。会同派驻纪检组、市住建局等单位召开工程延期审议会,分析原因并提出相关处理意见;对新河绿化工程(标段二)工期延期违约行为进行处罚;针对管理人员监管不力,追责问责3人。二是全面核查2017年以来完工的20项工程逾期问题,从征地拆迁、资金拨付、疫情影响等方面深入研究,并在工程结算时形成明确处理意见,纳入结算范畴。三是举一反三。排查在建项目工程进展情况,对工期滞后的项目及时调度,联合业主单位召开医专室内体育馆项目工程进展调度会,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重新倒排工期,保证项目按时完工;研究制定了10个在建项目进度计划,并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及时对照检查,港口路、港青路、区间路等项目均按照合同工期完工,其他项目工期均处于可控状态;组织召开宜秀大道、城东污水处理厂工期延误审议会,对延期原因进行审核,并出具相关处理意见;自巡察以来,已对白泽路、腈北路等5个延期项目依据合同处罚。
7.持续加强施工过程管理
(11)严格落实项目变更分级审查调度机制。一是将新河水系整治工程标段二合同外新增工程纳入结算审计,据实结算;秦潭湖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变更广玉兰的价格问题,组织住建、园林、皖宜咨询等单位,召开专题调度会,研究并明确广玉兰最终结算价。二是梳理近期招标项目,加强对新项目控制价编制质量的监管,约谈独秀园提升工程一期先导区项目造价审核单位,要求严把编制质量。三是建立规范工程变更的长效机制。已组织编制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等专业项目《管理手册》,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开展学习,规范工程变更流程;严格落实分级变更审查调度机制,自2023年6月开展巡察工作以来,累积召开市级层面调度会6次和多次市重点工程调度会,及时研究工程变更问题。
(12)强化监理单位履职尽责。一是对新河水系整治工程和康熙河(新河)环境综合整治景观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约谈;康熙河景观带项目成立整改专班,编制整改方案,目前已完成332株银杏补栽工作;对党校监理履职不到位情况处罚1万元。二是核查上述项目监理履职情况,加大对监理单位的监管力度,同时对我处现场管理人员失职失责问题,追责问责2人。三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在建项目7个,其中对环卫基地及特检中心项目监理单位进行约谈,要求监理单位加强现场按图施工监管力度。
(13)加强质量监管,规范施工。一是开展质量“回头看”,市重点工程处项目科会同市建管处、设计、监理等单位全面复盘、排查晴岚路污水工程施工质量,通过查看现场和调取相关资料,认为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延长质保期至5年。二是开展文苑路支路香樟枝下高度不足问题分析会,形成让步验收的处理意见,同时结算时据实扣减相关费用。三是组织相关单位对康熙河标段二银杏的数量、规格,按照设计图纸、移交清单、审计报告进行逐一复核,编制整改方案,已按方案要求完成全部补栽工作,共补栽332株银杏,并组织参建各方开展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两年养护期阶段。四是就市委党校项目黑松桩景质量问题,组织开展专家论证,对现状苗木重新进行询价定价,并在结算中予以扣减费用。五是核查上述项目监管行为,对管理失职失责问题,追责问责9人。
8.不断规范竣工验收
(14)严格落实按图施工。一是对后续开工建设的港口路、仲甫路、市立医院等项目严格验收程序,对主要材料进场采取监理旁站验收、建设单位抽检等形式验收把关,确保材料质量满足要求。二是通过组织学习,加强职工思想教育,提高主体责任意识。加强过程监管,规范验收流程,沿江东路等项目竣工验收前,严格按图纸设计要求组织各方进行预验收,针对预验收暴露的问题,逐一整改销号,确保竣工验收质量。
9.严格把关决算审核
(15)严格把关决算报审和决算审核。一是已将秦潭湖工程养护问题反馈市园林处,市园林处已完成补栽工作;已完成秦潭湖工程结算的初审,市财政局正在开展复审;新河水系整治工程在结算审核中已扣除甲供材料;加强市委党校改扩建工程的结算审核,目前已完成财政复审工作。二是举一反三,加强对造价事务所的管理。计财科会同项目科对在审项目的协审单位进行约谈,对结算工作的质量及进度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对工作滞后的协审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三是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约谈康熙河、市委党校、秦潭湖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协审单位、施工单位,宣传并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安庆市重点工程建设处工程价款结算审计管理办法(2021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施工企业据实报审,相关科室及协审单位加强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工作。
10.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16)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心。一是全面排查在建项目,核实现场负责人到岗履职情况,经排查16个项目,绝大多数现场负责人均在岗履职,并按时参加监理会议,且对项目质量安全提出具体意见。对排查中发现朝阳路项目经理未到岗履职、妇幼保健院监理未到岗履职,已按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处理。二是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对后续开工建设的港口路、仲甫路、市立医院等项目严格验收程序,对主要材料进场采取监理旁站验收,建设单位抽检等形式验收把关,确保材料质量满足要求。会同质安科,对项目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开展常态化督查检查,督查管理人员履职尽责。
(17)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加快推进项目结算工作。分管领导及项目科室主动赴阜阳水利水电公司协调推进顺安河泵站项目审计工作;约谈新河环境综合整治景观工程(独秀大道-文苑路标段)的协审单位、施工单位,召开项目审核争议事项协调会,正在加快结算审核工作。二是加强审计调度。对82个完工项目的造价事务所、施工等单位,召开专题调度210余次,明确完成时间节点,项目初审、复核的完结率提高至71%。三是建立审计进度与绩效考核挂钩机制,将审计工作限时完成情况与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挂钩,对审计未完成的科室负责人进行了相应处罚。
(三)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8)持续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一是强化学习教育。对廉政及作风建设开展定期研究,利用党组会等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予以传达部署,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委的相关会议精神。召开党风廉政会议2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3次,传达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精神15次,组织党风廉政教育学习5次。二是开展廉政活动。通过精心组织职工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设置廉洁文化墙、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等方式,大力强化对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三是健全完善制度。对项目建设、工程审计等各项制度以及变更、工程款拨付等关键审批流程予以完善,制定完善了合同审查办法、安全生产岗位职责、项目管理“AB”岗等5项制度文件,编制绿化工法1项、项目管理手册5项;补充新开工项目监管要点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四是梳理廉政风险。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的全面梳理排查工作,以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主动性、科学性、针对性以及有效性。组织各科室细致梳理排查16大类52项廉政风险点,并对应制定了51条的防范措施,明确了岗位廉政风险、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印发《安庆市重点工程建设处廉政风险防控点与防范措施》制度,督促各科室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制定印发了《市重点工程处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市重点工程处关于深化“宜廉机关”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市重点工程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五是持续检查督查。大力提升执行力,与派驻纪检组协同合作加强督查,会同派驻纪检组对市本级重点领域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督查检查12 次。
三、突出常态长效,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树牢“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不断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强化统筹兼顾,持续发力整改。进一步抓好问题整改,对已经完成整改的开展“回头看”,严防反弹回潮;对还在推进的整改任务,尤其是对已经临期的紧盯不放,继续推进整改措施落实,尽快完成。
三是构建长效机制,转化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总结整改中形成的好做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有效巩固整改成果,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的长效机制,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5275526;邮政地址:安庆市菱湖南路269号;电子邮箱:aq5505470@163.com。
中共安庆市重点工程建设处党组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