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督促市医保局从规范项目管理、动态调整价格、简化备案手续等四个维度,持续完善全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疗服务。
持续修订完善,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全市公立医院统一执行《安庆市医疗服务价格目录》,现有5017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随着临床技术改进,操作步骤发生变化等要素,督促市医保部门及时根据国家、省政策以及医疗机构专业性意见,实行常态化修订完善,提升目录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截至目前,修订现有医疗服务项目1103处。
建立动态机制,优化调整医疗价格。会同市医保、财政、卫健、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关于做好全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启动动态调整的改革评估指标,明确启动和约束条件,解决价格调不调、何时调的窗口问题,用量化的数据指标说话,增强改革预期。截至目前,共动态调整191项医疗服务价格。
简化备案手续,鼓励临床服务应用。协同市医保部门将全市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试行期内新增价格项目,纳入备案管理范畴。公立医院根据临床应用,开展试行期内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或特需医疗服务时,以合理的医疗服务成本为基础,体现医疗服务项目技术含量、医疗风险程度,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自行制定价格备案。备案材料由之前的6项简化至2项,完成148项试行期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备案工作。
开通绿色通道,支持基层医疗发展。督促医保部门加快知名专家教授“特需专家门诊费”价格备案,充分发挥专家示范带教作用,提升医院高质量发展。支持儿科和基层医疗机构发展,6岁以下儿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加收比例,从20%提高至30%;上调基层医疗机构一般诊疗费标准,每年约增加基层收入300万元。规范口腔种植项目价格,分级制定15个新增口腔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保持各级公立医院间10-20%的价差,制定单颗牙全流程医疗服务调控目标,将全市高端种植牙费用从万元以上降至6000元左右,切实减轻老百姓种牙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