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职能,督促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对我市财政“三保”运行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为财政服务助力安庆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事前审核,确保“三保”支出优先地位。督促各级财政部门在编制年度预算时,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严格按照国家“三保”标准和范围编制“三保”支出预算。协助建立“三保”预算编制事前审核机制,在年度预算草案提交同级人大审查前,审核县级“三保”预算安排情况,并报送省级复核。对未将预算资金优先用于保障“三保”支出的,及时督促纠正。要求加强政策评估,在确保各级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不出问题基础上,对国家出台的民生支出政策,做到“应保必保”。
事中分析,确保“三保”执行平稳有序。督促市财政局职能科室严管“三保”动态监控系统,加强对各地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监测分析,强化地方库款运行监测督导,规范地方预算行为,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强直达资金监管,要求财政系统之间、财政与部门之间依托直达资金系统做好直达资金明细台账工作,做到“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账实相符”。督促做好项目库建设,认真梳理项目家底,按照轻重缓急分类,杜绝“钱等项目”现象,充分发挥直达资金“一杆子插到底”作用。
事后监督,压实各地“三保”支出主体责任。会同市财政局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对可能发生的风险第一时间化解,遇重大情况第一时间上报。督促市财政局根据全市财政运行、债务限额管理、库款调度、直达资金分配等情况,采取适当措施提升地方“三保”运行管理水平。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资金监管使用,对“三保”保障缺位地区,严肃问责,查处到人。(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