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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纪检监察工委: 履行案件审理职能 认真把好案件质量关

发布时间:2021-07-23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7月22日上午,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召开第二次委员会议,集体审议市直有关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移送的违纪违法案件。

案件审理组逐一详细汇报了两起案件的审理意见,参会委员围绕审理组提出的审理意见,认真严谨的审阅汇报材料,就两起案件的违纪违法事实认定、证据收据、行为定性、适用条款和涉案财物处理等是否恰当进行认真讨论,并分别提出意见建议。根据委员会集体审议结果,形成正式审理报告,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即时函告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

近两年来,为履行好市纪委监委授权的案件审理职能,市直纪检监察工委严格落实中办《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精神以及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实施细则》和省纪委办公厅印发的《纪检监察工委审理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移送案件工作流程和文书规范(试行)》要求,对案卷材料严格进行形式审核把关。审理组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要求全面审核案卷材料,提出审理意见。按规定将审理意见提交市直纪监工委委员会议进行审议。认真做好案件质量把关、处分平衡等工作,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市直纪检监察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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