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政协原副秘书长李琳违规收受礼金及公款旅游等问题。2006年至2013年,李琳在担任太湖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常务副县长期间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合计3.4万元。2013年,李琳利用职务上的影响,违规要求他人支付应由其个人支付的餐饮费用1万元。2016年,李琳在担任市科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期间借参加会议之机旅游,并违规报销相关费用。另外,李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9月,李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望江县水利局太慈水利站原站长李叶培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9年,李叶培在担任望江县水利局太慈水利站站长期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合计2.98万元。另外,李叶培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7月,李叶培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并被免除职务,违纪所得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