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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太湖:“三个及时”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

发布时间:2019-06-05 发布者:太湖县纪委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太湖县纪委监委严肃认真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持续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及时排查处置问题线索。加强组织协调,优化科室协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乡镇纪委同步发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截至6月3日,县纪委监委接收涉黑涉恶问题线索78件,其中重复线索14件、移送市纪委8件、线索反映重复作并案处理11件,实际办理45件。

及时办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充分发挥乡镇纪委一线优势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探头”作用。开展涉腐、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对已侦破的重点涉黑涉恶案件,实行逐案过筛,并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巡察监督重要内容。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委办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45件,办结24件。查处党员参与涉黑涉恶案件1件,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1人,立案审查10人,其中留置1人;组织处理1人。同时,对专项斗争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推动工作不力,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追责问责,问责单位5个,问责27人,其中,按给予党纪处分1人,按第一种形态处理26人。

及时办理中央第14督导组移交问题线索。截至6月3日,县纪委监委共收到中央第14督导组移交问题线索12件,其中市纪委移交5件、县公安局移送7件。重复件1件,按11件进行处置,2件移送市纪委监委处理,县纪委监委办理9件。目前,立案审查调查9人,初核了结2件,按第一种形态处理2人。县纪委监委收到中央第14督导组交办问题整改问责3件,成立核查组对线索反映的相关部门及基层组织失职失责问题启动问责调查,问责10人。(太湖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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