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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原副所长马梦琦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18-08-24   来源:案件审理室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日前,经安徽省监委批准,安庆市纪委监委对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原副所长马梦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马梦琦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不如实交代问题,留置调查期间向外传递信息,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相关业务企业和人员现金、购物卡及物品;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

马梦琦身为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法纪意识淡漠,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安庆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马梦琦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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