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评估,你单位巡察整改台账还不够完整,部分问题未具体回应,建议进一步完善工作台账,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近日,在大观区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质效评估中,评估组现场点出了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大观区委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坚持高标准组织实施巡察整改情况验收评估工作,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每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期后,区委巡察办及时会同区纪委监委等部门制定《巡察整改验收工作方案》,就验收对象、验收内容、验收方式、时间安排、人员分工等作出具体规定,规范业务流程、明确职责任务、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整改验收工作不走过场,见到实效。
在十一届区委第二轮巡察反馈问题实地评估验收过程中,评估组采取“查”“访”“问”相结合的方式,深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查看台账资料,对每一个问题的整改台账逐一审核,确保反馈问题不漏一项。同时,针对可以现场查看整改效果的,通过采取入户探访、现场走访相结合的方式逐一赴现场核实,全面检查整改进度及真实性。并对工程项目、财务及党建工作等三个方面负责人做到必谈必问,现场质询文字整改、选择性整改等问题,以“红脸出汗”压实整改责任。截至目前,已对区委第二轮巡察的9个党组织反馈问题整改开展质效评估,反馈的31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91个,规范完善机制制度107项,追责问责20余人次。
“整改成效评估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将发出督办单,限期整改。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情形,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被巡察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责任。”大观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