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让监督执纪有力度有温度
日期:2022-01-13  浏览次数:

“县纪委对我提醒谈话后,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工作上的不足,而且觉得这样的提醒非常有必要,让我意识到只有抓得早、抓得紧,才能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日前,因未能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土地卫片整改监管不力的太湖县某镇副镇长在接受提醒谈话后坦言。

近年来,太湖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不断强化“查办大案要案是成绩,抓早抓小抓好预防也是成绩”的工作意识,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监督执纪有力度有温度。

“在日常监督中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通过提醒谈话及时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防止‘小毛病’拖成‘大问题’。”该县坚持抓早抓小,强调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据统计,2021年全年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61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320人次、占52.3%,第二种形态处理224人次、占36.6%,第三种形态处理19人次、占3.1%,第四种形态处理49人次、占8%。

“我们结合违纪违规性质情节和认错悔错态度,灵活运用第二种形态纪律轻处分、组织调整和第三种形态纪律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有力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避免广大党员干部犯下更严重的错误。”该县纪委主管常委介绍说:“同时运用好第四种形态,利剑高悬,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筑牢反腐堤坝,以有力惩处保证监督有效。”

“纪检监察事业是政治工作,是做人的工作,必须把思想理论的科学性、纪律法律的严肃性、历史阶段的特殊性、政策策略的灵活性、人文关怀的丰富性结合起来,通过监督执纪释放正能量、传播正能量、激发正能量。”该县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健全干部容错纠错、澄清正名、暖心回访等机制,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为勇于担当作为者撑腰鼓劲。2021年,共开展暖心回访48人次。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我们将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统筹运用好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功效,努力以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的实际成效,推动形成担当作为新风尚。”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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