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同协作区的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日前,太湖县纪委监委机关第五党支部党员、第二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干部周赵林在支部学习会上,围绕“党的第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研讨发言。
制定《太湖县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党支部工作机制》《太湖县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学习管理制度》《太湖县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工作职责》,建立“纪检组织联片、监督力量联动、违纪案件联办”的工作机制……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从协作区的学习管理、工作职责、组织生活等方面入手,通过强化“硬约束”,提升“软实力”,为协作区规范高效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我们在两个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分别成立了党支部,以‘三会一课’‘两会一评’‘主题党日’为载体,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协作区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该县纪委监委机关党总支部书记雷震介绍说:“今年以来,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的2个党支部共召开支委会20次、党员大会17次,组织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9期、专题研讨21人次,循序渐进教育引导协作区人员学思践悟,持续增强协作区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归属感。”
与此同时,该县强化协作区外部环境、后勤保障、人员力量、安全保密等方面建设,规范协作区集中办公、工作例会、请示报告等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划定工作范围,明晰工作关系。实行日会商、周汇报、月总结机制,压实协作区每一名成员的工作责任。
“这些规章制度为协作区规范有效运行奠定了基础、拉出了框架,工作成效明显。”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协作区成立以来,共办理县纪委监委交办的各类问题线索35件,已办结31件,其中初核了结21件,谈话函询了结4件,立案审查调查6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次,政务撤职1人次。给予诫勉谈话处理4人次、警示谈话3人次、提醒谈话处理11人次,责令单位作出检查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