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涉及民事诉讼,不属于我们纪检监察机关的业务范围,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日前,太湖县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工作人员李雅莉向前来举报的一名群众耐心解释。
“通过严守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准确把握受理范围,做到精准受理、精准录入、精准分流,坚持把好第一道关口。”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孟凡奎介绍,“对反映业务范围外的信访问题,坚持解问题和解心结双向用力,把‘为什么不受理’‘应该向哪里去反映’向来访群众讲清楚、说明白,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通过答疑释惑,说服教育,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推动了办理质效的提升。”
该县纪委监委惩防并举遏增量,快查快处减存量,信访量、检举控告量同比“双下降”。1-6月,受理群众信访举报量较去年同期减少72件,减幅30.77%;其中检举控告量较去年同期减少72件,减幅34.62%。
“规范办理程序、压实办理责任,是‘双下降’的主要原因。”该县纪委监委分管常委分析道,“对信访举报流转、处置、反馈等环节全程管控,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的规定要求,提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整体水平。”
“信访室积极应用平台‘纵向接收查询’‘汇总查询’功能,对2021年度本委转办的69件信访件做到录入、签收、办理等各环节常态化的跟踪和预警。3月底至4月中旬,就平台基层版使用情况对15个乡镇纪委、16个纪检监察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偏校正。实现信访件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或者转办工作,按期处置率100%”。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是群众反映问题的‘直通车’,是纪检监察机关了解民情民意的‘晴雨表’,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连心桥’,我们通过加大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信访举报工作的督查指导,规范处置流程、压紧压实办理责任,提升办理效率,收到了明显效果。”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