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方,清明祭扫主要是寄托一份哀思,敬献鲜花也是一样的,咱们有一份‘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倡议书,我转给你看看。”
4月3日,清明节前一天,常年在外务工的太湖县寺前镇佛图寺村村民方波堂,在回家途中通过微信咨询村党支部书记张玉萍清明祭祀有关要求后,在县城买了些鲜花扫墓祭祖。他表示:“村里倡导的移风易俗,是一种很好的时尚,文明祭扫已在农村兴起,是时代的进步,我们积极支持!”
为倡导生态文明理念,树立文明祭扫新风,连日来,该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纷纷行动,深入一线持续开展清明节文明祭祀专项督查,督促县民政局、各乡镇在公墓、家族祖坟、有祭祀活动的乡(镇)设立宣传站点、宣传栏,利用流动宣传车、宣传单、横幅、车载小喇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倡导文明祭祀,弘扬清明文化,营造了文明、和谐、有序的社会氛围。
“从这几天的防火卡口检查的情况来看,越来越多的村民都自觉选择鲜花献祭的方式,少数村民在经过劝说后都会配合。”城西乡纪委书记余红艳说,“清明期间,乡纪委对沿路防火点开展督查,在幸福村棋盘组正碰上一家准备想要携带冥币、‘纸钱’上山祭祀的村民,现场进行耐心的劝阻教育后,当事人表示理解和配合,不再在坟前烧‘纸钱’。”
时刻警惕疫情零星“火苗”。该县纪委监委成立督查组,在走访各大殡葬服务机构时了解到,各处均制定了清明节期间应急预案,重点对返乡祭扫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身份验证,引导大家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尽量缩短祭扫聚集和滞留时间。“不少群众是采用网络祭扫的方式,这样有效防止了人员聚集。我们也会全力配合,做好服务工作。”县公墓工作人员介绍道。
“节前,县纪委监委就利用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积极开展文明祭祀宣传动员工作,倡议党员干部带好头,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周边群众。同时,针对节日特性,县纪委监委及时发送文明祭祀提醒短信,并持续开展监督检查,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