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日期:2020-01-07 浏览次数:
去年以来,太湖县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监督在前、挺纪在前,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建机制。建立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管室、审理室及县委巡察机构分工负责、相互协作工作机制。健全县纪委监委与县脱贫攻坚作战指挥部成员单位日常联络、定期会商、线索移交机制,以及项目监管部门扶贫领域问题线索“零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于每月25日前向案管室汇总移送问题线索。
重督查。围绕脱贫攻坚重点领域、关键节点开展监督检查,组建4个工作组,对全县15个乡镇和县经开区脱贫攻坚巡视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阶段性评估验收。联合县委整改办、县扶贫办成立5个督查组,对15个乡镇34个村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重点督查。
正作风。以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突破口,开展“严强转”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制定“四对标四整治”“十戒十做”整改措施78条,“五大重点领域”问题整改措施14条。通过精准查、全面改,整改措施全部完成。选取10个典型案例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
明责任。精准认领中央专项巡视反馈16个问题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方案,逐条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实行周调度、周报告,59条整改措施全部完成。对中央第十一巡视组交办的2件问题线索、市纪委交办中央第十一巡视组转交的13件信访举报件及时办结上报。
严执纪。实行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优先办理,查处典型案例38件,提级办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8件。共处理13人,其中给予党内严重警告3人、党内警告4人,诫勉谈话5人,提醒谈话1人。对近几年来因扶贫工作受到处理的干部进行暖心回访,帮助他们重拾干事创业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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