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容错纠错”为干部担当撑腰鼓劲
日期:2021-01-12 浏览次数:
“《潜山市党政干部容错纠错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出台为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干部解除了后顾之忧,增强了我们干事创业的决心和信心,大家的干劲比以前更足了……”
“《办法》为我们提供了标准和依据,让我们在容错纠错工作中有章可循……”日前,潜山市制定出台党政干部容错纠错暂行办法,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
《办法》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原则,总结提炼出“六看”标准,历史、全面、辩证地看待改革发展中出现的失误和偏差,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针对什么“错”能容、什么“错”不能容,《办法》划出具体红线,明确了“八容”“六不容”具体情形,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对该容的大胆容,对不该容的坚决不容,为干部干事创业划出“安全区”。
在具体容错工作中,《办法》细化了“启动—调查—认定—反馈—申诉”五项程序,构建完整闭合的流程链,防止容错纠错机制被滥用。同时,明确在作出容错调查认定结论时立即启动纠错程序,通过向纠错对象送达纠错通知书等方式,提出纠错要求,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了解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或者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实施容错纠错绝不意味着纪律的‘松绑’,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监督、精准把控,对容错纠错工作中徇私舞弊、以容错为借口故意包庇应当受处理的干部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潜山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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