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对照问题清单,尽快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后,再进行报审。”近日,在大观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审理人员对某街道纪工委移送的一起案件卷宗进行逐项审核,并列出问题清单反馈给办案单位。
“以前办案总担心材料不齐全、程序不规范,现在有了‘把关人’,心里踏实多了。”一名街道纪工委工作人员表示。近年来,大观区纪委监委坚持将案件质量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健全完善“一案一评查、一案一清单、一案一整改、一案一督办”全链条案件质量保障体系,提升依规依纪依法查办案件质效,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大观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根据乡镇街道办案需求,设计案件文书模板,印发“乡案县审”流程图,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处分执行5个方面,系统梳理乡镇(街道)纪(工)委在审查调查、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案件质量评查过程中,建立“现场反馈+书面清单”双反馈机制,将评查案件暴露的问题和不足细化梳理成清单,现场反馈承办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督促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确保整改落实到位。2025年以来,累计办理乡案县审案件129件,制作个性化问题清单100余份。
“乡案县审”不仅管住了案件质量,更成为培养和锻炼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实训场”。该区纪委监委积极推行“培训+实战+复盘”新模式,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以案代训”“跟班轮训”、组织典型案例复盘剖析等方式,定期对乡镇街道办案人员进行“一对一”答疑、“手把手”帮带,通过分析案件质量常见问题,帮助乡镇街道纪检干部提升案件证据收集固定、条规适用等方面的能力,补齐基层纪检干部业务短板、提升办案能力。今年以来,已累计培训基层纪检干部30余人次,抽调4名基层办案人员到区纪委监委跟班学习,有效提升了基层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
“案件审理是案件办理最后一道关口,我们始终坚持案件‘一把尺子’量到底,不断深入推进‘乡案县审’,持续以基层案件质量提升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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