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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大观区海口镇海口村原党总支书记、 村委会主任李邦春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发布时间:2026-02-10 发布者:大观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日前,安庆市大观区纪委监委对安庆市大观区海口镇海口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李邦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邦春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活动安排;公器私用,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及集体资金进行营利活动;不知敬畏,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接、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

李邦春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挪用公款、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庆市大观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邦春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大观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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