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观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受理了一起群众匿名反映某村工作人员谢某某未能切实履行职责,征地补偿款未发放到位的问题。
大观区纪委监委迅速组织力量,针对所反映的事项开展调查核实。在查明事实基础上,该区纪委监委及时向谢某某同志作了当面说明,消除了因不实反映对其造成的影响。谢某某对此深有感触,他表示:“村级工作直接面对群众,情况复杂,事务繁多。组织上为我澄清事实,让我放下了顾虑,坚定了信心。我今后定会一如既往地履职尽责,扎实工作。”
该区纪委监委将澄清正名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轨道,为敢于担当的干部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信访室等有关科室严格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拟澄清事项实施多维度评估与精细筛选,系统梳理并明确了失实检举控告的适用标准、多元澄清方式及规范操作流程。
该区纪委监委还编印澄清查诬工作的宣传资料,积极利用区政务新媒体平台、乡镇(街道)纪(工)委信访接待窗口等多种平台,强化对诬告陷害行为须承担后果的宣传,引导信访群众依规依纪、实名有序反映问题,并对实名举报严格落实“受理提速、办理提效、反馈提质”的“三优先”机制。
澄清正名并非终点,做好后续关怀与跟踪回访同样至关重要。该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后半篇文章”,聚焦被澄清干部的实际状况,通过定期电话沟通、重点对象家访、小型恳谈会等多种形式,动态掌握澄清对象的思想情绪、履职状态和生活境况,评估不实举报可能遗留的隐性影响,悉心倾听干部心声,提供个性化的心理疏导与组织支持,重新点燃他们干事创业的热情,切实帮助干部从困扰中解脱,轻装前进。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有关要求,健全完善澄清正名、查诬打击、回访教育等方面的制度机制,综合运用严管与厚爱的多项措施,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放下顾虑、勇挑重担、善于作为。”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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