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在即,新生入学“择校”“择班”“择师”问题,一直是家长们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阳光分班”政策,大观区纪委监委聚焦监督首责,成立监督小组,开展全流程、“嵌入式”监督,确保相关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让学生和家长们放心、安心。
8月初,大观区纪委监委提前谋划,向区教体局发送督促提醒函,督促区教体局切实按照“均衡、随机、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阳光分班”等有关工作,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公平地享有受教育权,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
该区纪委监委第三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多次深入区教体局,详细了解招生政策、各校招生人数、师资配备情况及“阳光分班”具体操作流程,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增强纪律意识与规矩意识,准确把握“阳光分班”要求,分班时严格按照学生、任课教师团队“双随机”原则,让各班在生源和师资等方面基本均衡,确保依规依纪开展分班工作。
8月28日,在辖区某校“阳光分班”现场,该区纪委监委对分班过程中均衡配备师资力量、均衡学生男女比例等情况进行重点监督,对信息录入、电脑排位、公布结果等重要环节进行全程监督。整个分班过程在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区教体局代表、区责任督学、媒体代表、校家委会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和部分教师代表共同形成的多方联动监督体系的监督之下,流程公开透明,结果真实有效。
为保障分班结果事后可回溯、可监督,该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还监督分班结果经多方验看、签字确认后,交由区教体局和各校分别存档,同时督促学校及时进行公示。
“此次阳光分班,在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及多方参与见证下,通过公开透明的流程和多重保障的监督机制,扎实推进了教育公平落地,有效提升了群众满意度,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筑牢纪律保障。”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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