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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观区:明确“四严”要求 确保“清明”风清气正

发布时间:2018-04-04 发布者:大观区纪委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大观区纪委监委紧盯清明假期节点,瞄准“四风”新动向、新表现,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区纪委监委明确“四严”要求,确保清明假期风清气正。
   严防森林火险,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新风尚。清明假期期间人流剧增,森林防火工作监管难度大。区纪委监委倡导全体党员干部带头文明祭祀,不使用明火、不燃放鞭炮,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严禁动用公车或下属单位车辆进行私人扫墓及踏青、游玩等活动。届时,区纪委监委将联合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公务车辆封存情况,公务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切实严防公车私用现象发生。
    严明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理由各种形式用公款相互宴请等非公务活动。清明假期期间,走亲访友活动居多,各类聚会宴请活动也随之而来,严明财经纪律有助于提醒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不触碰纪律红线。
    严格按照区总值班室要求,妥善安排好本单位假日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区纪委监委要求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清明假期期间值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清明假期。
    同时,区纪委监委也将“四严”纪律提醒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到全区党员领导干部手中,真正做到纪律提醒全面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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