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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滨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工作人员李孟秋严重违法被移送司法机关

发布时间:2026-02-04 发布者:迎江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日前,迎江区监察委员会对安庆滨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工作人员李孟秋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李孟秋身为公职人员,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旅游活动安排,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接送、装修服务;将应当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项目承揽、项目招投标、项目款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

李孟秋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迎江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由安庆滨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依法解除与李孟秋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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