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受到处分以后总感觉自己抬不起头,心理压力特别大。这次组织的谈话帮助我放下了思想包袱,接下来我将更加积极地开展工作。”近日,面对前来回访的望江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县经开区一名受到党纪处分的干部说道。
近年来,县纪委监委始终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将回访教育工作作为监督执纪的重要环节,通过有温度、有力度、有精度的回访教育,让受处分干部感受到组织关怀,走出低谷,重新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受处分人员的违纪情形不同、处分类型不同,因此回访教育不能简单地“一刀切”。县纪委监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谁处分、谁回访”相结合的原则,分类分层施策,开展个性化回访。不仅事先掌握受处分人员的违纪情形、岗位特点等基本情况,还广泛听取领导和同事对其工作状态和整改表现的评价,精准制定回访工作方案,充分做好访前准备工作,让回访教育“对症下药”。
为将回访教育真正谈到点子上、做进心坎里,县纪委监委适当运用集中座谈、单独谈话、电话访问等方式,深入了解回访对象对自身错误的认识,帮助其总结教训、转变思想,以积极状态开展工作。在对年轻干部回访时注重纪法教育与成长引导相结合,帮助他们筑牢思想防线;在对因工作失误受处分的干部回访时则侧重业务能力提升指导,鼓励其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真正让回访教育既触及思想灵魂,又解决实际问题。
回访结束后,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及时梳理汇总回访情况,形成回访情况记录表,并持续跟踪问效,了解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工作动态。此外,县纪委监委还将受处分人员的思想认识、回访结果作为其年度考核、绩效考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有效转化回访教育成果。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对22名受处分干部进行了回访教育。
处分并非“一处了之”,回访也非“访到即可”。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完善回访教育制度,提升回访质效,促使受处分人员从“有错”干部向“有为”干部转变。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