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之兰(1562—1624),字汝芳,号芳麓,安徽桐城人。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考中进士,被授予福建海澄知县,后来补任博野知县,又升任南京礼部主事、郎中,出任杭州知州,调任汀州知府,最后加按察司副使,是一位著名的“循吏”。
海澄县地处海边,外国商人常来做生意,税收由太监掌管。由于太监残暴专横,私自加征朝廷规定税额的十倍,商人和百姓都苦不堪言。姚之兰到任后,发布告示,免除了额外加收的税,并用计策说服掌权太监返回福州府城。此后,海澄县再也没有苛捐杂税。
海澄县九都一带土地贫瘠,长期以来饱受干旱和盐碱之苦。姚之兰组织百姓疏浚了三百多丈长的水渠,把石马山一带的淡水引入山涧,并用石头砌成水闸,按时开启和关闭。又修堤防止海水倒灌,九都从此变成了肥沃的田地,当地百姓称之为“姚浦”。
在姚之兰因父亲去世离职回乡时,数千人为他哭泣送行。商人们追到县境外,送他金银,他全都拒绝了。商人们再三恳求,姚之兰说:“我在海澄当了三年官,两袖清风,难道要收了商人的金银才回乡吗?这绝对不行。”后来见实在推辞不掉,他最终只拿了一匹细绢上路。
姚之兰在汀州知府任上,只用了一年时间就把地方治理得很好。当时边境传来警报,朝廷商议加征军饷,催缴的文书接连不断。姚之兰认为,汀州地处偏僻,百姓终年辛苦劳作,连正常的赋税都常常拖欠,实在承受不了额外的加征。他提议清理府库中的结余积蓄,找到了五千两银子,用来抵扣新加的军饷,大大减轻了百姓的纳税负担,汀州百姓得知后喜出望外。
姚之兰六十九岁时去世。桐城百姓将他供奉在乡贤祠,海澄、汀州、杭州也都将他供奉在名宦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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