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文然(1620—1678),字弱侯,号龙怀,明末清初桐城人,崇祯十六年(1643)进士。
清顺治八年,江南、浙江等地水灾严重,姚文然当时任工部给事中,他上书请求减免受灾地区应缴纳的漕运粮食,或以银两、实物代替税粮,并且按照灾情轻重程度定折多少。为防止出现粮食与银两重复征收,地方官员从中牟利等问题,他还请求将折价办法公布于众,由管理漕运的官员对地方官进行监管,有效杜绝了赋税征缴环节中的弊端。
康熙六年,四川、湖广等地的官吏,借着京城建设工程向地方征收木材的机会,大肆搜刮民间木材,甚至坟墓旁边的树木也都被砍得干干净净,百姓苦不堪言。姚文然知道这件事后,愤然上书揭发,请求禁止此类行为。他的建议被康熙皇帝采纳,大大减轻了百姓负担。
康熙十五年,姚文然任刑部尚书,积极推动《大清律》的修订工作。姚文然认为:“刀杀人一时,法令杀人万世,怎能不慎重呢?”他深知“法治”和“人治”的关系,不能寄希望于某个官员的清正廉洁来治理刑狱,官员会不断更替,而刑律才是根本。他认为《大明律》中许多刑法太过残酷,而清朝祖制中也有很多陈规陋习,比如明朝的廷杖制度和锦衣卫自设私刑,动辄将人当廷杖杀和虐死狱中;而清初还有活人给死人殉葬现象。这些恶劣现象和残酷制度,姚文然在主持修订《大清律》时,都加以修正和废除。
姚文然一生清正廉洁,做官时拒绝一切贿赂,辞官归乡后过得十分清贫,终日以吟诗作文当作乐趣。他曾经举荐过一名士子,此人在科举放榜后才知道自己被举荐的事,特意携带厚礼前来感谢。姚文然笑着说:“这正说明我们二人间毫无私心,你已经用能力回报了我的举荐,何须言谢呢?”拒绝了他的谢礼。姚文然有一副对联,悬挂在刑部衙门里:常觉胸中生意满,须知世上苦人多。这副楹联后来被许多清朝官员用来学习励志,他的女婿张廷玉任刑部侍郎时,也将这句话作为座右铭,告诫下属们:要不畏强权,常怀悲悯之心,要依法行政,不冤屈一个好人。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