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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县公安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祥应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2-02-24 发布者:太湖县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日前,经安庆市纪委监委指定,太湖县纪委监委对望江县公安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祥应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祥应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购物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群众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接、业务发展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放纵犯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涉嫌玩忽职守犯罪。

张祥应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不知敬畏、不守底线,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涉嫌受贿犯罪、玩忽职守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望江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望江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张祥应开除党籍处分,由望江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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