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潜山市纪委监委查处了黄铺镇和平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朱某某截留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朱某某受到严肃处理,相关违纪款项被追缴。
农村集体“三资”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潜山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村组集体资金私借私存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有力举措强化排查整治、健全制度机制,全力守护农村集体“家底”安全。
该市成立7个督查专班,围绕村组集体资金私借、私存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任务,分乡镇开展监督检查。制发工作提示,督促各乡镇按照“账目分设、全面清查、程序合规、资金安全、公示公开”的原则,组织对农村集体“三资”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清理、规范。把农村集体“三资”作为巡察监督的重点领域,建立边巡边移边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发挥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平台作用,加强“室组地”联动,紧盯农村集体“三资”领域易发多发的虚报套取、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突出问题,主动监督发现问题,对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优先查处。目前,已累计排查起底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问题线索34件,党纪政务处分22人。
同时,认真分析查找案件中暴露出的制度漏洞、管理短板,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督促主管监管部门、发案单位健全完善制度机制12个。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领域日常监管,督促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八项制度”,推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制度,出台《潜山市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和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等制度规定。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村巡察和审计,重点监督集体‘三资’规模大、村级债务高、违纪违法案件多的村,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全力为乡村全面振兴保驾护航。”潜山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