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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故事会|李翱:思民之病 择弊而锄

发布时间:2025-03-04 发布者:潜山市纪委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李翱(772年—841年),字习之,陇西成纪(今甘肃省秦安县)人。贞元十四年(798年),李翱中进士。长庆元年(821年),李翱任舒州(潜山古称舒州)刺史。

李翱刚一到任,就遇上难以抵御的大旱,这场大旱来势凶猛,灾情十分严重。履新不久的李翱不畏艰险,带领全州军民,奋力抗灾。在“邻郡逃亡,十家六空”的惨境中,唯有舒州地域,却是别有一番景象,老百姓都能得以“安业于农”。这种大灾之年的特殊佳境的呈现,当然饱含李翱执政之功、悯民之情。然而,他却十分谦虚,在《别潜山神文》中,说舒州之所以会出现如此天灾,是由于他的“无能”,而又将舒州之境能取得“灾同报异”的特殊效果,归功于潜山大神的聪慧。乃至把其能“复官南宫”,再入中枢的官运得来,也说成是“皆神所佑,我亦何功?”。不能不说李翱是一位道德高尚之人、纯正高节之官。

在时旱“遂疫”的困境中,舒州之地有势的“权豪”,借大旱之灾,贱买灾民“田屋”,以“牟厚利”,大发民难之财,同时还使无了“田屋”的“窭户”承担赋税。在那黑暗的社会环境中,李翱“明目当官,图为已任,自始迄终,无所避屈”,以正气制邪恶,以勇智斗权豪,严惩祸害百姓的豪奸,救民于危难之时,为舒州的弱势群体创造了“贫弱以安”的社会环境。

李翱还在《舒州新堂铭》中写道:“思民之腐,择弊而锄。弗逸弗坠,谨终犹初。”可见他心底始终想的是如何为民办实事、为百姓排忧解难,如何不遗余力坚持不懈,直至生命结束也不忘最初的为民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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