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多小时的庭审,让我受到很深的触动,贪廉虽只在一念间,荣辱却是两重天;我要时时自我告诫,事事自敲警钟,筑牢思想防线。”日前,潜山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潜山市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刘某涉嫌受贿罪一案。该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分党员干部到场旁听庭审,通过“零距离、面对面”的形式让旁听人员思想上接受一次深刻洗礼,让典型案例从案卷变为镜鉴,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戒、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以案促改。
近年来,潜山市纪委监委把加强警示教育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一环,用好身边典型案例,持续深化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推动党员干部自觉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该市纪委监委坚持系统思维,出台《关于加强办案、治理、监督、教育全周期管理的实施意见》,以全周期理念统筹部署开展警示教育工作。围绕案件审查调查、审理、审判、监督治理4个关键环节,协同跟进,全力收集“第一手”素材,动态更新警示教育“视频+文字”资料库。深入剖析发案根源,撰写案件剖析材料、印发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其教训警示通报、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坚持精准滴灌,聚焦“一把手”等“关键少数”,组织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现场教育、对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紧盯年轻干部群体,通过召开青年干部警示教育专题会议、组织“青年说”宣讲大赛、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纪法知识测试等系列“套餐”,教育引导年轻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同时,推动市委党校将纪律教育、警示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必修内容,通过开发警示教育案例教学课程、赴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等,组织21期1551名党员干部接受教育。每年召开全市警示教育大会,通报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刻剖析其危害性及背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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