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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公安局公共管理警察大队原大队长周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0-11-27   来源:宿松县纪委监委  发布者:宿松县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日前,经安庆市监察委员会、中共宿松县委批准,宿松县纪委监委对宿松县公安局公共管理警察大队原大队长周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 

周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执法犯法,搞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数额巨大,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宿松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宿松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周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宿松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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