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前哨’和‘探头’作用,紧盯监督部门权力运行‘关键点’、内部管理‘薄弱点’、问题易发‘风险点’,做细做实派驻监督工作。”今年以来,桐城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多措并举推进派驻监督职能优化协同高效,1—6月各派驻机构立案27件,处分23人,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0份。
明确职责任务。出台《桐城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职责清单》,明确派驻机构7个方面34项工作职责和监督权限,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突出主责主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以评分细则形式列出24项监督检查任务清单,以考核促提升,倒逼监督责任落实到位;每月下发工作提醒单,结合年度重点任务及市委、市政府当前中心工作等,督促派驻机构围绕清单有针对性开展监督。
强化业务指导。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和各纪检监察室通过日常工作督导或调研、听取工作汇报等方式,了解掌握所联系派驻机构工作情况,加强工作交流和业务指导;协同配合案件查办工作,做好交办案件办理过程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加强对自办案件办理结果的审核把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实行集体会审会商。
完善服务保障。印发《关于党组(党委)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有关事项的通知》,从6个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进一步加大对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责任的督促和支持力度;加强管理服务,对派驻机构人员编制、工资关系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消除派驻干部后顾之忧;统筹推进派驻机构业务培训工作,通过专题学习、以案带训、跟案学习等方式,帮助提升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规范化、法治化监督执纪执法能力。
“我们将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各派驻机构找准定位、履行职责,以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助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纵深推进。”桐城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