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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以案释法 把庭审现场变为警示课堂

发布时间:2021-03-30 发布者:潜山市纪委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我为自己曾经的行为感到后悔,我自愿认罪认罚,恳请法庭能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在潜山市人民法院庭审现场,被告人王何送悔不当初。

近日,潜山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该市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原四级主任科员王何送受贿一案。为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潜山市纪委监委组织该市科经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体局等产业奖补政策实施单位工作人员以及部分政法干警共计100余人到场旁听,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现场,随着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的有序进行,被告人王何送利用职务便利,以借为名向管理服务对象索取大额财物的犯罪事实被清晰地呈现出来,发人深省,引人深思,给旁听人员极大的触动和震慑。

“看着曾经熟识的同事如今站在被告席上,心里有种说不出的伤感难受!”该市科经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走进法庭、亲眼目睹庭审过程,这是我第一次接受这种形式的警示教育,也是最深刻的一次,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心存戒惧,坚决不触碰党纪国法这根带电的‘高压线’。”

同时,为推深做实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充分做好庭审教育“后半篇文章”,潜山市纪委监委在组织开展公职人员旁听庭审活动的基础上,聚焦公开审理、宣判等环节组织拍摄视频,作为警示教育“视频资料库”重要内容,制成警示教育专题片,组织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观看学习,延伸警示教育触角,警醒大家汲取教训、防微杜渐,不让“看片人”成为“片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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