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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工委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9-24 发布者:市委巡察办公室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2月7日至2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巡察。2018年8月2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落实巡察整改政治任务

1.深化思想认识。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工委反馈巡察情况后,工委立即召开书记会,认真研究巡察反馈意见,部署落实巡察整改任务,明确提出要以最鲜明的态度、最坚决的行动、最严明的纪律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确保件件要整改、事事有着落;要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和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结合起来,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动力和契机,最大限度放大整改效应,拓展整改成果,厘清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主动担当作为,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证。随后,工委迅速召开了机关干部大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工委各部门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整改任务按时限、按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组织领导。工委专门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整改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工委主要负责人多次召集班子成员,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反复对整改工作提要求,以上率下,以身作则,推动整改任务落实;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主动担当,示范引导,对照整改问题,按工作分工认真抓好整改工作;各部门积极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任务,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逐条逐项抓整改。通过书记带头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整改工作格局。

3.压实整改责任。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工委坚持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不遮掩的原则,严格按照整改要求,逐条分析,对照检查。制定了《市直工委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市直工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提出了43条整改措施,逐一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各部门对照整改清单,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既立足当前,抓好问题整改,又着眼长效,健全制度机制,确保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4.全程跟踪问效。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列入工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分析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部室采取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的办法,每月上报整改完成情况。整改过程中共起草完成规范性文件6个,新制定及修订完善制度10项。总体看,整改工作抓得紧、做得实,推进有序,完成任务良好,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针对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或不到位,或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增强“四个意识”。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深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精神、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系统学习领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等有关内容,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增强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意识和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二是严格落实“三个不直接分管”规定。深入领会《安庆市市直单位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暂行规定》精神实质,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工委已在市委巡察前就已经进行了自查自纠,2018年1月15日,工委书记会就已明确规定工委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审批各项经费支出,3000元以下支出由分管副书记进行审批。3000元以上的支出提交书记会研究。同时对《市直工委经费管理使用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严格执行“三个不直接分管”规定。三是加大对市直文明单位的评选力度。注重发挥市直文明办的职能作用,2018年5月15日,由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文,组织开展了第二届市直文明单位申报评选工作,评选出市直文明单位42个。并以此为契机,加大对市直机关文明创建工作的指导力度,全面提高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2.针对议事决策形式较为单一的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法规,确保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是严格执行各项会议制度,2018年9月3日起,将办公会议从书记会议中分开,每周一召开一次办公会议,听取各科室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调度一周工作任务。三是严格规范各项会议记录,提高会议记录质量。四是积极落实工委委员制,并明确重大事项一律上工委会研究决定。

3.针对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指导、协调、督查和把关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一是压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研究实施《市直单位党组(党委)巡视整改落实责任清单》《市直单位基层党组织巡视整改任务清单》,明确党组(党委)抓机关党建工作、抓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党内生活制度、发挥作用途径等10个方面主体责任,基层党组织 15项目标任务。建立《市直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要求每月到联系点不少于1次,每年到联系点专项调研指导工作不少于4次。二是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坚持抓好《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推进落实,将党务干部的配备、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党员教育管理等作为重要内容。研究实施《市直机关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围绕建强基本队伍、拓展基本阵地等目标任务,大力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2018年8月底,组织开展“强党建、抓整改、促落实”专项督查调研,围绕学习教育、标准化建设、党内组织生活、发展党员、党费收缴、服务发展6个方面进行督查。召开“强党建、抓整改、促落实”专题督查点评会议,对各单位党组织存在的问分别列出整改清单,逐一反馈到各单位的党委党组,加大整改力度。三是完善机关党建考核机制。注重发挥机关党建工作考核“指挥棒”作用,紧紧围绕市委“456”战略部署和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修订完善《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机关党建考核工作方案》,调整机关党建联系片,发挥机关党建联系片的交流互动作用。2019年1月,围绕自查、述职评议、实地考评、综合评审四个方面,公平公正做好2018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四是建强机关党务队伍。加大机关党务干部配备力度,经过沟通协调到目前为止,专职党务干部配备率已达到了100%。加大党务干部培训力度,先后举办了党务干部基础业务培训班、党组织书记专题研修班、“脱贫攻坚先锋行动”专题培训班,党务干部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题研修班,2019度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班,努力提升党务干部能力水平。五是引领党员干部服务高质量发展。围绕解放思想大讨论,在市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六个一”活动,实施《市直机关党组织“一单位一品牌”创建工作实施意见》,促进机关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行政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大力实施“脱贫攻坚先锋行动”,开展“党建引领扶贫路——讲好我们的扶贫故事”活动,命名第一批“安庆市直机关党员教育基地”,开展“学习稼先精神争当时代先锋”主题党日活动,表彰一批优秀党员、先进党组织,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在服务安庆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做表率。六是推进机关纪律监察工作落实。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市直单位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机关纪委设立标准、设立程序、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切实发挥机关纪检组织的作用,加大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网上举报平台,深入推进市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前已成立机关纪委39家,占应成立数的95%。

(二)党的思想建议方面

4.针对组织学习重要会议精神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深化学习教育。进一步严肃学习纪律,落实学习签到制,强化党员教育监督管理。增加学习次数,每月机关学习基本上能达到两次。不定期检查学习笔记,督促机关干部职工养成记学习笔记的习惯。二是完善学习制度。先后健全完善工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机关党总支学习制度,使理论学习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把理论学习的具体任务落到实处。三是丰富学习形式。从集中学习的单一形式,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先后组织开展学习讨论、交流心得体会、外出培训、学习测试、主题党日活动等,强化学习效果,提升学习质量。四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积极带头学习,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表率示范带动作用。

5.针对外请报告审核把关制度缺失的问题。

一是在认识上提升。认真学习贯彻《安庆市加强和规范论坛管理暂行规定》(办〔2017〕5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讲台上有政治、讲台上有纪律的认识;二是在人选上从严。对邀请人员作出规定:外请专家学者,要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有深厚的学术素养和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学术前沿问题,勇于理论创新,善于理论联系实际、总结实践经验;外请领导干部,应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有较高的领导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三是在程序上规范。认真执行举办讲座、论坛报备制度,加强对外请报告人员的资格审查,提前5个工作日向市委宣传部报告备案。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针对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缺少辣味的问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则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四性”,做到“五个纯粹”。二是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形式征求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制定《谈心谈话制度》,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消除思想顾虑,敞开心扉、坦诚相见,大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按照各项环节,扎实做好会前各期准备工作,会前报送单位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并按反馈意见进行反复修改,确保把问题找准,把原因讲透。2018年8月17日,召开“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2019年1月31日召开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两次会议都分别邀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同志参加并做点评,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列席会议。两次民主生活会都严格按照要求,会前准备充分、程序规范、严肃认真,取得了照镜正容、洗澡除尘、醒脑治病的效果。

7.针对工委自身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一是发挥党小组作用。机关支部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活动、便于发挥作用的原则,成立了2个党小组。二是落实职责任务。出台2018年度、2019年度工委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及“三个清单”,完善机关“三会一课”制度,从制度上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严格党员管理、完善党员监督、强化党员服务。三是突出政治功能。不断提高机关党员政治素质,切实有效抓好理论学习,大兴学习之风,积极制定工委中心组2018年度、2019年度学习计划和《党支部学习计划》,结合党建工作面临的新要求和市委中心工作新任务开展学习,增强“三会一课”实效性。四是完善学习考勤制度。执行严格的签到制度,公布学习次数,确保党员按时参加“三会一课”。五是加强工委机关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党总支严格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意见》要求,按照八项标准和内容从严落实,逐项进行自查完善,规范各类活动记录,做到格式严谨,要素齐全,真实准确。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8.针对“市直机关党校培训中心项目交接工作进展迟缓”的问题。

工委高度重视市直机关党校培训中心项目交接工作,自巡察组反馈巡察情况后,工委领导多次与潜山市主要负责同志沟通协商交接事宜。并积极会同市国资办、市委督查考核办进一步加强与潜山市政府的沟通,尽快促成交接工作。同时,在部门招商引资工作过程中,有意识地将培训中心项目多方面向外宣传推介,吸引客商投资发展。

9.针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严不实的问题。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财务政策规定,并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市财政局财务管理相关文件上传到工委机关工作群里,要求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做到自觉遵守、相互监督。二是完善财务制度。对现行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完善,对延续多年的习惯做法,凡不符合中央精神或现行政策的,坚决予以纠正。严格经费审批程序,坚决杜绝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发生。三是强化教育管理。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责任,针对发现的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经办人员进行了认真反思,做出深刻检查。四是严格执行财务公开制度。2018年9月5日,在安庆机关党建网上,对外公开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评议。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0.针对工委支持纪工委落实“三转”不够的问题。

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落实“三转”要求。2018年2月份,工委对领导班子分工进行调整,市直纪工委书记不再分管其它部门,专职负责纪检监察工作,集中精力抓好纪检监察工作。

11.针对市直纪工委对“三转”存在认识误区,执纪监督问责主动性不强的问题。

一是强化责任。高度重视纪工委工作,工委书记会议不定期研究纪工委,到目前已达4次以上,全力支持、指导纪工委开展纪律审查工作,提高做好纪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提高能力。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学习,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积极参加市纪委举办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三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切实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惩处必严,严厉惩治腐败,形成有力震慑。四是多形式开展信访举报工作。在《安庆机关党建》网设立举报窗口,告知举报方式、要求,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扩大问题线索来源。加强信访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确保件件有回音,有效推动信访问题的解决,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2.针对“部分支出审批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提升业务水平。组织机关财务人员学习财务知识、财务管理规定及各项财务制度,做到及时掌握、严格执行。二是加强审批管理。出台《市直工委机关财务管理规定》,规范各项支出的预算、经办、审核、审批环节,明确各类财务支出的报销资料及报销时限,严格审核审批程序。三是立行立改。已及时补充相关凭证;2018年9月以后开展的各项培训工作,始终严格执行本人签字领取讲课费的要求。

三、深化整改成果,努力开拓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

经过整改,各项整改问题都初步完成,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市直工委将按照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继续深化整改成果,抓常抓细抓长,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效,切实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1.着力强化“四个意识”,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市直机关工委作为市委的派出机构,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必须鲜明树立和始终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论述,真正把“四个意识”根植内心、付诸行动、见诸成效,进一步提高谋划、部署、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切实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抓好巡察整改。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力压实“两个责任”。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回潮反弹;对于尚未整改到位的,认真分析、集中攻坚,确保件件有着落;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进一步细化措施,分步实施,持之以恒深入整改。

3.大力夯实基层基础,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严字当头,加强监督检查,真正把学习贯彻两个文件落实到基层党组织、落实到每一名党员干部。注重突出抓基层、强基础的鲜明导向,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加强机关基层党支部建设,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创新机关党组织活动方式方法,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和服务群众功能,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考核,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和体现到机关全部工作之中。

4.加强工委自身建设,切实做到“走在前、作表率”。通过持续抓巡察整改,不断加强工委自身建设,强化工委机关党建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谋划、部署、推进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带头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事业至上、公道正派,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带头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把党的纪律刻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挺纪在前,实践好“四种形态”。带头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工作机制,提高机关内部运转规范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6—5346373,邮政信箱:安庆市宜秀区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8楼D区8017室,电子邮箱:aqszg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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